美國配偶簽證移民
配偶簽證移民 | IR1 / CR1
美國公民 或 永久居民(即申請人)只要能提供足夠資產或入息證明,便可申請其配偶(即被申請人)、未滿21歲的子女前往美國定居。
被申請人獲得綠卡三年,並在美國實際居住的時間達到一年半,而未有連續在國外居住超過一年,就可申請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取得美國護照。
配偶簽證移民美國的好處
類別 | 婚姻狀況 | 申請時間 | 申請永居 | 申請工作 或 旅遊許可 | 備註 |
K-1 | 訂婚 | 8個月 | 有需要 | 需要 | 入境美國 90 天內註冊結婚 |
K-3 | 已註冊 | 16個月 | 有需要 | 需要工作簽證 | / |
IR-1 / CR-1 | 已註冊 | 16個月 | 不需要 | 不需要 | 簽證審批後,成為永久居民可自由出入及工作 |
DCF | 已註冊 | 3個月 | 不需要 | 不需要 | 只有特定美國公民之配偶才能申請 |
申請方法
1. 若非美國籍配偶已經身在美國,美國公民(申請人)可以為配偶提交移民申請表格(I-130),非美國籍配偶本人可以同時提交身份調整申請(I-485)。
2. 若非美國籍配偶不在美國,美國公民(申請人)需要在提交移民申請的同時,要求美國移民局通知其配偶現居國家的美國大使館。一旦移民申請被批准,國家簽證中心就會寄出一份包裹「Packet 3」給美國民。
申請表格填寫完畢後,非美國籍配偶可到美國大使館申請簽證,並在持有有效簽證進入美國國境那一天起,擁有永久美國居民(綠卡)的身份。
如果夫妻結婚未滿兩年,被申請人拿到的會是「2年期有條件綠卡」(CR1),被申請人必須在結婚滿兩周年之前的90天內,提出「取消條件」申請,取得「10年期無條件綠卡」(IR1)。
如果是美國公民的未婚配偶,則需申請未婚夫/妻簽證(K1)。至於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下且未婚子女,則需另外申請IR2或CR1簽證。如申請人的未婚配偶擁有子女(21以下和未婚),可申請K2非移民簽證。
申請配偶簽證移民「申請人」所需文件
申請配偶簽證移民「被申請人」所需文件
填寫移民申請表格 I-130、I-130A
婚姻雙方出生證明
婚姻雙方護照
如果任何一方有離婚記錄提供離婚證或死亡證明書
結婚證
雙方彩色近照兩張
申請人公民紙
申請人過去一年稅表*, W-2和工作證明信
*如報稅未達政府規定標準, 必須有合格的共同擔保人作額外擔保
-
填寫移民申請表格I-485
-
護照影印本
-
出生證明
-
移民局指定之醫生做的體檢報告
-
被申請人可同時遞交申請工作許可I-765表
This post is also available in: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