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配偶移民

由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受赞助的配偶或夥伴,由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当天起,必须与担保人维持合法关系两年。

配偶签证适用于下列人士:

  • 受到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赞助
  • 你和担保人建立关系少於两年
  • 你们没有共同子女
  • 你的申请是於2012 年 10 月 25 日或之後提交

如你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你可以赞助你的:

  • 配偶
  • 普通法或同居伴侣,或
  • 受抚养子女

如你赞助一名家庭成员移民到加拿大,你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您可以:

  • 为你自己和你的家人提供基本需要,包括食物丶 衣服和住所 ,
  • 在财政上支援你的亲戚和
  • 确保你的配偶或亲属不需要从政府获得财政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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