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作签证
通过工作获取绿卡(居留权):
您可能有资格通过在美国获得长期就业工作成为永久居民。大多数类别要求雇主获得劳工证,然后提交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的。
什么是永久劳工证程序?
永久劳工证的实际过程变化取决于所申请的类别。下列包含属劳动部门(DOL)管辖下各项计划申请信息。申请属雇主而非员工责任。但是,员工可以从理解正在使用中代表他/她的项目中受益。一般来说, 劳工部的工作,是确保录取外国工人在美国工作,不会对美国工人的就业机会、工资和工作条件带来不利影响。一旦永久劳工证申请已获劳工部批准,雇主将需要从美国移民局取得移民授权。
移民分类
- 下列为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 就业移民分类
E12 | : | 杰出的教授或研究员 |
E13 | : | 跨国公司总裁或经理 |
E21 | : | 持有高级学位专业的成员或特殊才能的外国人(除国家利益豁免申请) |
E31 | : | 技术工人 |
E32 | : | 专业人士 |
EW3 | : | 不熟练/其他工人 |
SD1 | : | 宗教领导/导师 |
SR1 | : | 非领导宗教职业 |
非移民分类
- 下列非移民工作者 – 基于就业的非移民类别。
E-1 | : | 条约商人 |
E-2 | : | 条约投资人 |
E-3 | : | 澳大利亚联邦的特殊职业成员 |
H-1B | : | 特殊职业工人 |
H-1B1 | : | 来自智利和新加坡的特殊职业工人 |
H-1B2 | : | 执行与国防部合作研发项目或合作生产项目服务工人 |
H-1B3 | : | 杰出功绩和能力的时装模特 |
H-2A | : | 临时或季节性农业工人 |
H-2B | : | 临时非农业劳工 |
H-3 | : | 见习或特殊的教育交流访问 |
L-1A | : | 公司内部调派-管理或行政职位 |
L-1B | : | 公司内部调派-利用专业知识 |
LZ | : | 覆盖L请愿 |
Q-1 | : | 国际文化交流访问者 |
R-1 | : | 宗教教职人员 |
TN | : | 从加拿大或墨西哥来的北美自由贸易区专业 |
非移民配偶和子女分类 :
美国以外,符合非移民分类临时工人资格的配偶和子女,可直接向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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