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移民簡介

2019年瑞典移民條件是什麼?

瑞典投資移民以投資為目的而居住到瑞典,符合瑞典的移民法的規定,最後達到移居即獲得永久居留或國籍的一種方式。這也是瑞典政府需要獲得更有效的勞動力和更多的投資資金,和解決國內資金流動和老齡化問題的一種方式。

【瑞典是歐盟國家,持瑞典護照免簽證187個國家,全球排行第四】

瑞典移民有三種

1.自僱移民
2.雇主擔保移民
3.結婚移民

通常分為以下幾個步驟完成:
第一步:收購
以香港或國內有限責任公司為母體,在瑞典收購和成立一家子公司的有限責任公司(具體規定請參考本網站“投資瑞典”部分信息) 。該公司享受例外於或替代瑞典本地公司的補充。申請人獲得公司的股權,可獨立行使公司權利。

第二步:獲簽申請人
通過母公司獲得參與瑞典子公司的運營和決策,並派駐管理瑞典子公司。因此獲得瑞典子公司的僱傭併申請獲得一次最多兩年的工作許可和居留許可。如果根據瑞典法律規定,申請人的配偶,法律認可的同居夥伴和18歲以下的子女可同時獲得相應時間的居留許可。如果配偶在瑞典尋找到6個月以上的工作機會也可以申請轉換成為工作許可。

第三步:運營
申請人作為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開始登陸瑞典並運營公司。我們提供選擇選擇的項目供申請人進行投資篩選並提供相應的項目服務(具體內容請參考本網站“投資服務”部分信息)申請人,配偶/法定同居夥伴和子女同時獲得同瑞典公民一樣的福利和保險以及相應的納稅義務等(選舉權除外)。

第四步:永居
順利運營公司四年後,可依法獲准申請永久居留。申請人配偶或法定同居夥伴和子女同時獲得相應許可。

第五步:國籍
。瑞典承認雙重國籍,甚至多重國籍擬加入瑞典國籍的其他國家公民應向瑞典移民局遞交入籍申請,申請人需滿足有身份證明(如護照),年滿18歲,擁有瑞典永久居留權,在瑞典已居住滿一定年限(外國人為5年,無國籍者及難民為4年)且無不良記錄等條件。申請人獲准永久居留一年後可依法申請瑞典國籍。配偶或官方同居夥伴和子女可同時獲得相應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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