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就业计划简介

有意来港工作的海外、住在台湾及澳门专业人士,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提出申请。一般就业政策不限行业,主要申请资格包括-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薪酬福利与市场水平相若,具有良好教育背景、技术资格或经证明的专业经验。

项目优势

  • 申请流程简便1-3个月可到港定居
  • 更多的国际性的工作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
  • 可带同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来港

申请要求

  • 申请人年龄需18岁或以上
  • 具有学士学位,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 确实有该职位空缺,申请前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 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
  • 无犯罪记录

适用人士

  • 适用于非香港本地毕业而又符合香港所需人才条件的申请者
  • 适用于外国国民;或
  • 适用于持有中国护照却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的申请者;或
  • 适用于持有中国护照却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的申请者,并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 本计划不适用于阿富汗、柬埔寨、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的国民

由于每个国家或地区可能会不时更新其政策,本网站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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