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成本停留台灣 (BNI)

台灣停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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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投資停留只需超過新台幣600萬成立/入股台灣公司,以台灣投資方式便可快速取得台灣旅行證件,再配合居住條件更可最快一年獲得台灣長期旅行居留證件,是現今停留台灣最簡易快捷之管道,因此大部份申請人都以投資停留方式留台。

項目優勢

1. 投資金額低,可以比較容易回本

2. 主申請人和配偶沒有年齡限制

3. 無語言障礙、文化多元、中西交融

4. 醫療設施先進,並實行全民健保

5. 全球161個旅行地區免簽 (包括美國、加拿大) 或落地簽證

6. 永久產權物業,可傳下一代

7. 高等教育普及,入學相對容易

8. 持台灣旅行證件可申請美國E2簽證

申請要求

1. 持有香港 / 澳門特區永久居民身份證

2. 開設公司或者入股台灣公司,投資新台幣600萬,最少聘請2名當地人最低工資為23,800新台幣及找一名擔保人

3. 提供一位居台人士作法律擔保

4. 無犯罪紀錄

5. 通過體檢

可攜帶家庭成員

1. 配偶

2. 20周歲以下未婚子女

居住要求

獲得居留證件後,須滿足下列兩項的其中一項

  • 連續居留滿1年,1年內只可出境30日或
  • 連續居留滿2年,且每年在台灣居住270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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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投資美容加盟店項目 
三年回本 六年獲分紅31萬港元

申請人需要以600萬新台幣(約150萬港元)投資經營一項實體生意三年,一年內不離開台灣超過30日或連續兩年每年留台滿270日,最少聘請2名當地人最低工資為23,800新台幣及找一名擔保人。

只要申請人成功入股加盟店(美業藝術坊),第一年無分紅(協助提供永久居留申請服務);第二、三年,每年獲分紅5%(30萬台幣,下同);第四、五、六年,每年獲分紅5%(30萬)及退還200萬本金。

如果申請人選擇三年後取得停留身份提前解約,可獲退還540萬本金,連分紅(60萬)必可保本;而申請人選擇六年後約滿才退股,除可獲全數退還600萬本金外,還可額外分紅120萬(約31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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