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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移民 – 經營管理簽證
簡介:
計劃在日本開展業務的外國公民必須獲得「業務經理」的身份,申請人必須在日本開設公司,並僱用2名或以上的全職員工,或至少500萬日元(約36萬港元)投資。

申請「經營管理簽證」條件
‧申請人必須年滿二十歲
‧投資超過 500 萬日元(約36萬港元)或者僱用2名以上的全職員工
‧擁有固定的日本公司地址

續簽條件
‧在日本無不良記錄
‧經營者的收入足夠應付生活費以及其公司正常運作
‧沒有具體居住要求
‧依據事業的營運狀態,續簽 1 年、1年、3 年、5 年的經營管理簽證

永住權申請
‧個人連續居住在日本超過十年 (當中簽證不能夠中斷)
‧有穩定的經濟基礎
‧在日本無不良紀錄
‧申請永住權後需在日本連續居住五年或以上